2024年4月15日
是我國第九個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今年的主題是
“總體國家安全觀,創新引領10周年 ”
中央保密辦(國家保密局)
面向全社會發布保密公益海報
倡導大家
貫徹落實保密法 你我都是護密人
推廣保密公益宣傳片《一秒鐘》
維護國家安全 人人可為
01.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設立背景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是為了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維護國家安全而設立的節日。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將每年4月15日確定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02.什么是國家安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二條規定,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于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03.什么是總體國家安全觀
今年是總體國家安全觀創立十周年。2014年4月15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并發表重要講話。他指出,我們要準確把握國家安全形勢變化新特點新趨勢,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走出一條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
04.關于總體國家安全觀
【五大要素】
·以人民安全為宗旨
·以政治安全為根本
·以經濟安全為基礎
·以軍事科技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
·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托
【五個統籌】
·統籌外部安全和內部安全
·統籌國土安全和國民安全
·統籌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
·統籌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
·統籌維護和塑造國家安全
【十個堅持】
·堅持黨對國家安全工作的絕對領導
·堅持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
·堅持以人民安全為宗旨
·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
·堅持把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堅持統籌推進各領域安全
·堅持把防范化解國家安全風險擺在突出位置
·堅持推進國際共同安全
·堅持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
·堅持加強國家安全干部隊伍建設
【重點領域】
政治安全、軍事安全、國土安全、經濟安全
金融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
網絡安全、糧食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
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
太空安全、深海安全
極地安全、生物安全
人工智能安全、數據安全
05.國家安全相關法律
憲法和國家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保衛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保護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制定。
反分裂國家法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2005年3月14日通過。2006年收入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十六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
反恐怖主義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為了防范和懲治恐怖活動,加強反恐怖主義工作,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憲法制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于2015年12月27日發布,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數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于2021年6月10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網絡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是為了保障網絡安全,維護網絡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制定的法律,對中國網絡空間法治化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反間諜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簡稱:反間諜法)于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16號主席令予以公布。反間諜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06.公民在維護國家安全中的義務有哪些
《國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公民和組織應當履行下列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
(1) 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關于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
(2) 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
(3) 如實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證據;
(4) 為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助;
(5) 向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和有關軍事機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
(6) 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
(7)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得向危害國家安全的個人或者組織提供任何資助或者協助。
《憲法》規定
第五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
第五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的義務。
第五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第五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第五十五條 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個公民的神圣職責。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光榮義務。
第五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依照法律納稅的義務。
07.公民在維護國家安全中有哪些權利
(一)公民和組織支持、協助國家安全工作的行為受法律保護。因支持、協助國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親屬的人身安全面臨危險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請求予以保護。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應當會同有關部門依法采取保護措施。
(二)公民和組織因支持、協助國家安全工作導致財產損失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償;造成人身傷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撫恤優待。
(三)公民和組織對國家安全工作有向國家機關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國家安全工作中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提出申訴、控告和檢舉的權利。
08.生活中有哪些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一)一些可疑人員未經批準到內部做調查,進行科技、經濟、企業等情況搜集。發現這種情況不能隨意提供,并向當地公安機關或國家安全機關報告。
(二)警惕境外電臺、電視、網絡等傳媒的煽動、造謠。
(三)一些境外組織和人員經常出現在我軍事、保密單位周邊,乘機盜取秘密情報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員要立即報告。
(四)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組織和個人,利用一些群眾不滿情緒,煽動與政府對抗。遇到這些情況,應立即報告。
09.如何維護國家安全
(一)拾獲屬于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應當及時送交有關機關、單位或保密工作部門。
(二)發現有人買賣屬于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應當及時報告保密工作部門或者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處理。
(三)發現有人盜竊、搶奪屬于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有權制止,并應當立即報告。
(四)發現泄露或可能泄露國家秘密的線索,應當及時向國家安全機關舉報。
有國才有家
國家安全靠大家
國家安全舉報受理電話
12339
國家安全舉報受理平臺
www.12339.gov.cn
(文中圖片及視頻均來源于中央保密辦 國家保密局)